根据工作需要,集团拟招聘工作人员(项目制用工)3名。具体方案如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聘岗位 01岗 工程管理员 3名 上述岗位招聘要求详见《福建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四)具备招聘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内部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七)具体条件要求: 1.时间条件 岗位工作经验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2.学历学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发布通告:通过“石狮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2日17:00 3.报名材料: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等扫描件; (4)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5)工作经历证明。 以上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投递至邮箱ss88880150@163.com,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工程管理员)。 (二)资格初审 1.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3)考生要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须注意及时上网查看最新公告。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者视其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题量100题,考试2小时,卷面总分100分。 (3)笔试命题由第三方专业命题机构命题,保证笔试项目质量,提高笔试的核心竞争力。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届时于“石狮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管理潜能和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石狮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核查征信,并要求考生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或综治证明。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经查实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入职。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情况特殊的,经集团同意,可延期报到。 五、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实用项目制周期性用工。聘用人员与集团或所属子公司签订项目制周期性用工劳动合同。所聘项目结束时,劳动关系即终止,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个人业绩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集团项目制周期性用工薪酬体系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需服从集团统一调配安排,派驻项目一线。 六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2.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 扫码下载附件1 ▲ 扫码下载附件2 ▲ 扫码下载附件3 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15日